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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城市评估
文明城市测评及创建辅导
1、文明城市测评背景
文明城市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发展阶段,坚持科学发展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举止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市民整体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反映中国大陆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最高荣誉称号。
各市将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深入开展城市文明创建活动为抓手,对照思想政治、公民道德、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公共服务、公共文化、公共关系、公益活动等八大要素,大力实施八大提升行动,增强城市综合承载力和可持续发展力,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按照省文明委有关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的要求,通过定期组织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及时整改创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探索建立创建工作长效机制,切实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争取以优异成绩通过城市公共文明指数综合测评,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2、文明城市测评指标体系
指标名称 |
测评内容 |
测评标准 |
实地考察点位及标准 |
Ⅱ-1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Ⅲ-1 深化推广普及 |
在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采取张贴悬挂、刊登刊播等方式宣传展示核心价值观。 |
主次干道、广场、建筑围挡、社区、公园景区、中小学校: 运用多种形式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 |
Ⅲ-2 融入日常生活 |
依托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道德讲堂等,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 |
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青少年课外活动中心: 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核心价值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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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职业规则、团体章程等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 |
城市社区: 在显著位置展示市民公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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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在显著位置展示村规民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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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 在显著位置展示学生守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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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单位: 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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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3 发挥榜样作用 |
发动群众选树典型性、先进性、示范性强的道德模范,建立完善道德模范帮扶礼遇制度,加强对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的管理,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
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少年宫(任选两个点位): 设有道德模范事迹专题展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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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4 加强文化培育 |
开展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文明餐桌活动; |
宾馆饭店: 运用多种形式进行“节俭养德”、“文明餐桌”温馨提示。 |
指标名称 |
测评内容 |
测评标准 |
实地考察点位及标准 |
Ⅱ-9 县域环境管理与环境质量 |
Ⅲ-20 消除黑臭水体 |
未出现黑臭水体。 |
县城(市区): 没有黑臭水体。 |
Ⅲ-21 公众参与 |
开展环境保护主题活动,大力宣传生态文明理念,推进生活方式绿色化。 |
主次干道、商业大街: 垃圾箱分类收集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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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 无露天烧烤、乱排油烟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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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10 建设美丽乡村 |
Ⅲ-22 乡村文明旅游 |
实施传统古村落、古建筑保护工程,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文化名镇、文化名村; |
文化名镇、文化名村: ①古村落、古建筑保护完好; ②无人为损坏或疏于管理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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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
在景点、景区内询问若干名游客: 请他们对当地旅游市场秩序作出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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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游客不文明信息通报机制,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引导游客恪守文明行为规范。 |
景点、景区: 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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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11 群众广泛参与 |
Ⅲ-23 宣传动员 |
媒体设有精神文明创建专题专栏,城乡公共场所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
社区、公共广场、主干道、商业街区: 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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