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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中央编办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意见》(民发〔2017〕153号)精神,切实解决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薄弱问题,推动社会救助领域的政府职能转变,创新公共服务的提供方式。引入第三方核查,对于推进低保政策精准落地,防止“骗保”、“错保”、“人情保”以及“关系保”将起到积极作用。江西省也于2018年3月份出台了《省民政厅省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文件指出,到2019年政府社会救助购买服务全面推行。
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发展,就业渠道、收入来源不断拓宽,我市居民财产构成日趋复杂,对准确认定社会救助对象、扶贫对象、困难职工、公益性用房申请对象及其它单位需要依据经济状况核对的审批对象(以下简称核对对象)带来了更高要求。通过第三方机构系统开展居民经济状况信息核查,是全面建立居民经济状况核查机制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 号)和《关于加大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力度的意见》(赣发〔2018〕7 号)要求、提高核对对象认定准确率、促进公平公正的重要手段。这既是社会救助体系及扶贫建设的基础工程,也是推进社会救助及相关工作的规范化操作和科学化管理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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